住建部:這些資質升級不考核入庫業績,可出具業績核查意見!
發布時間:2024-08-27
近日,住建部資質申報常見問題解答,通用問題更新。主要更新內容如下:
30.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工程業績是否應當錄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答: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請資質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工程業績應當錄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申請由有關專業部門配合實施審查的企業資質,相關業績由有關專業部門負責確認。
其中,申請下列資質,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工程業績可以提交全國建筑市場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數據等級的代表工程業績,也可以提交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業績核查意見。具體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資質、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專業資質、工程勘察海洋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海洋行業及專業資質、工程設計軍工行業及專業資質、工程設計核工業及專業資質、工程監理通信工程資質。
19.企業申請資質如何考核申報的人員社會保險?
20.答:企業在申請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資質、建筑業企業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含新申請、升級、延續、變更)時,采用人員的社會保險必須僅由申報企業或申報企業分支機構名義繳納,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的人員不作為有效人員認定。資質審批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企業申報資質人員繳納社保情況進行核查。
申請資質的企業和用于資質申請的專業技術人員填報資質申請表時,由資質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人員社保真實性、有效性簽字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同時,應當簽署并上傳授權書(授權書模板如下)。
12.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的,如何申請重新核定建設工程企
答:(一)企業由于經營結構調整,在企業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或各全資子公司間進行重組分立,需申請資質證書的,應當進行重新核定企業資質?! ?/p>
對原企業相應資質證書上記載的全部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設備、代表工程業績等內容。其中,代表工程業績應為取得相應資質后承攬的工程業績?! ?/p>
對新企業擬承繼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內容?! ?/p>
申請的工程設計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是通過具備相應的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工程設計資質直接申請取得的,還應對原企業相應資質重新核定。
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工程設計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不得單獨申請辦理上述事項。
(二)建設工程企業發生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應當按照擬承繼資質相應資質標準和有關規定重新核定新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 ?/p>
被吸收企業在申報時未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合并后企業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未注銷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 ?/p>
企業申請辦理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發放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將有關人員變更到位。有效期內人員變更到位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人員未變更到位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 ?/p>
(三)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的,申請重新核定資質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四)企業完成重組分立并重新核定資質后,原企業、新企業均不得以資質轉移前承攬的工程項目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請相應資質?! ?/p>
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吸收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等申請資質重新核定的,對于專業技術人員的個人業績,企業應當按要求填寫資質申請表中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并承諾真實。
上一條:住建部!施工單位以聯合體承攬的工程項目,不作為企業代表工程業績認定!
下一條:剛剛,山東省廳印發重要通知!